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作为发证检验报告?
admin 2021-10-22 101
企业生产的同单元产品在6个月内接受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到期延续时,可以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相应的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经实地核查合格或符合免于实地核查条件的,不再进行发证检验,审查组织单位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证明后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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