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税服务

代理南山、宝安、福田、罗湖、龙华注册公司做账报税

双十一活动期间,有卖家在促销时声称“特价出售,概不退换”,这合理吗?

admin    2021-09-07    104
不合理,这一条款属于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了其退换货的法定责任,属于无效内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本文链接:http://nanshan.kuaijicaiwugongsi.cn/?id=188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